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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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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会议制度
2017-05-20 23:06  

 1)主席团会议每周日晚上6点准时于正阳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
   2)学生会每两周例会于周日晚上6点准时于第一会议室召开。

 3)学生会各部内部例会,每一到两星期于会议室召开一次,时间须上报,由秘书长统一安排。

   4)除特殊情况,各级会议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如有事不能到会,须事先向秘书长请假。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秘书长将上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5)例会无故迟到三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6)如例会时间、地点有变,再将另行通知。

   7)各部部长须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近期工作总结及短期工作计划。如有问题要在会上集体讨论,须事先通知秘书长,由主席团安排议程,以提高效率。

   8)与会者必须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章,若有违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9)主席团与部长联席会议由会务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各部会议自选负责记录,每月存档。

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召集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秘书长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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