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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人事选拔制度
2017-05-20 23:06  

一、总则
    为在学生会内部建立完善的干部选拔机制,培养优秀的学生干部,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特,特制订以下条例。
第一部分    干事选拔
一、参选要求
   1、在本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重修,未受任何形式的处分。
二、选拔过程

    3、初试:在每学年开学后第三周左右进行。各部门分开地点同时进行初选。初选基本标准由主席团统一制定,具体标准及形式由各部讨论决定。初试结束后,各部上交初选通过名单并确定复试名单给主席团。

    4、复试:复试在初试结束后两周内进行。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主考人一般为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老师参加)。复试主体内容由主席团确定,具体内容及方式由当考考官确定。复试采取打分制,由主席团及当考部门的部长、副部长给当考干事打分。复试后各部参照参选干事初试情况及复试成绩确定人员名单并上交主席团。

三、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各部门通知试用人员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人员在被通知后第二日到学生会签到并开始工作,由秘书处建立临时档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应以积极地参加学生会的基本知识培训,尽快适应学生会的工作。

四、注册
    经复试合格的新干事,由秘书处存档备案,注册成为学生会正式干事。并由校学生会秘书长颁发文件公示。
第二部分        正(副)部长选拔
一、参选要求
    1、从事学生工作半年以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
    2 、学习成绩优良,未受任何处分。
二、选拔过程
    1 在每期工作结束前一周内由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
    2 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对待确定人员进行最后考核。
    3 第三周主席团集体讨论确定各部正副部长名单。
三、注册
   新任正副部长,由学生会存档备案,注册成为学生会新正副部长。同时办公室颁发文件公示。

第三部分           主席团选拔
一、参选要求
    1 各分院组织推荐;从事学生工作一年半以上,曾担任学生会部长或学生分会正副主席半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半年以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
    2 学习成绩优良,未受任何处分。
二、选拔过程
    1 由主席团考察参选人员,考察内容应包括其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等各方面情况。
    2 、将参选人员名单上报校学生处、团委,并向学生处、团委征询意见。
    3 、综合学生处、团委意见,由主席团确定拟报人员名单。
    4 、主席团及团委主要老师对拟报人员进行面试。
    5 、通过面试人员情况公示一周。
    6 、公示通过人员正式注册成为新主席团成员。
三、注册
    新任主席团成员,由秘书处存档备案,注册成为学生会新主席团成员。同时秘书长颁发文件公示。
四、附则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吉林工商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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