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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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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15年版)
2017-05-20 23:06  

第一章

  第一条 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大力弘扬“养正尚行,传承创新”八字校风,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 组织原则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基本任务

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畅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民主渠道,听取和反映全校学生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代言人作用,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条 工作目标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院内相关部门与学生以学生会为组织媒介,定期沟通并积极解决问题的维权服务体系。

  (二)积极参与学院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

  (三)多方联系、定期培训、定点认证的培训认证体系。

  (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六)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 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八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对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院和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一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为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在学生会内任副主席、秘书长级以上职务的会员共同组成。

  第三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第四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决定讨论修改本章程。

  (二)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三)审议和通过重要提案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

  (五)主持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提名、聘任部门负责人。

  (七)领导、监督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的活动。

第五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内部设置: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下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主要负责院学生会对内对外一切工作的统筹领导,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外代表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

(二)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暂时代理主席职务主持工作。

(三)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协助主席团做好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关系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主席团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工作。

第六条 院学生会各部的工作职能:

 (一)   秘书部

       秘书部中心工作为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包括会务工作、统计报表、文档整理、办公室日常打扫、草拟文件、活动经费申请与报销等。
    (二)文艺部
    文艺部主要组织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承担着文艺演出等文艺策划角色,并肩负着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的重任。
    (三)网络编辑部

    网络编辑部是学院和同学相互联系的桥梁,是学生与学生交流的纽带,它本着以服务学院和同学为宗旨,因此编辑部是院团委学生会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四)女生部
     以女生活动为主的部门,主要负责校学生会大小活动的礼仪接待和颁奖工作。

(五)少数民族部
    校学生会少数民族部是以校内少数民族为工作重心,弘扬优秀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帮助解决各民族同学的问题,为增进各民族间的友谊而成立的部门。
    (六)实践拓展部
     实践拓展部旨在通过举办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加强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素质。
    (七)体育部
    体育部是一个致力于在学校范围组织举办各项体育运动,以增强学生体质,丰富本校学子的课余生活的部门。
    (八)维权部
    作为一个维护广大同学权益的部门,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权益问题,使广大同学明确自身权益的范畴,维护自身权益。
    (九)学术科技部
    学术科技部作为一个学术性组织,主要负责组织校级辩论赛、演讲比赛以及各类学术科技相关的活动。
    (十)外联部
     外联部是以“为学生会和学生活动筹集资金,为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基本保障。”为基本工作,以连接各个学院、外校和社会为主要工作的部门。

 

 

第四章 基本制度

  第一条 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欲竞选者须先填写竞选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并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竞选中须遵守相关规则。

  第二条 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三条 考勤制度

  秘书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会主席。

  第四条 请假制度

  会员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各职能部门可具体规定请假事宜。

  第五条 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上一级领导研究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六条 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一)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二)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三)秘书部协助主席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

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一)吉林工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均有权监督院学生会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学生干部情况。

  (二)会员发现上级领导有违反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可予以指正;情节严重者,可向院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财务由主席团总体管理、协调使用。主席团主席负责具体事宜。

 

第二条 部部长根据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出预算,交由学生会主席团审议。  

  第三条 在活动结束后,需将票据、结算详细帐目汇总到秘书部,并由团委审核报销。

  

  (一)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大额现金(500元以上),可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席团主席审议通过,由主管老师处支取现金。

  (二)事态紧急,又无法找到主席团主席签字时,可由副主席直接告知团委主管老师处,支取经费。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做出解释,秘书部存档。

  第四条 财务预算、决算,在申报过程中均准备一式两份,主席团、秘书部负责统一备档。

  第五条 主席团监督学生会总体财务收支,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及各项活动中的具体开支。

 

第六章 章程效力

  第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团委。

  第二条 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本章程因以后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需做出修改时,由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团委审议通过后,方可更改。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这里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未能及时准备相应的应对方案,国内外突然发生的严重破坏我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危害我国国家利益,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我国学生权益的事件。

  第二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应密切关注本预案中第一条中规定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团委。

  第三条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上报团委,并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任命专门小组,对事件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第四条 调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对事件的调查了解,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报告,报告要求符合事实,详细准确。

  第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紧急召开特别会议,由团委传达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具体指导、帮助学生会主席团结合调查小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 解决方案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依据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及团委的指导方向,符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同时保证方案适时适当,符合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 为谨慎起见,学生会成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非观念,在主席团未出台正式的解决方案前,学生会内部的所有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敏感问题在任何地点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做出不合时宜的行为。

  第八条 凡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学生会成员,报请学生会主席团给与相应处分。

  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依据解决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在同学中间宣传党和国家以及院党委的相关指示精神,配合学院的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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